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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 征集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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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征集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黑测发〔2016〕)要求,我市将开展全市范围内乙、丙、丁测绘地理信息征集和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信用征集对象 哈尔滨市2015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依法取得乙、 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
二、 信用征集范围 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反 映测绘资质单位信用状况的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 征集渠道为测绘资质单位填报、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征集、政府有关部门公开、经查实的公众举报及其他有关渠道收集。
三、 信用征集填报要求 (一) 初次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填报截止时间 为2016年12月底前。 (二)信用填报需要通过“信用平台”,信用系统登陆 链接在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首页右侧中部的“市场信用平台”。 (三)各测绘资质单位的信用平台填报人员须在“信用 平台”凭有效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注册认证,并与所在单位绑定。绑定后,填写单位的基本信息,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上报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具体参照《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指标体系》(见附件)。 (四)信用填报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单位以后每年都须在信用信息产生后及时填报。持双证的单位按照高等级填报,低等级不再填报。
四、信用发布 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的信用信息在信用征集后由我局负责审核,再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来审核发布。
五、不良信用信息异议处理 遵照《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见附件)执行。
六、联系方式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市测绘地理信息局) 联系人:乔嘉佳 联系电话:86772528 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联系人:张宇航 联系电话:18249463218
附件: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和《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指标体系》的通知.zip(国测管发〔2015〕57号)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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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复核时间:
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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