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说明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应以国家测绘局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以及《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测办[2010]24号)为准;
二、系统中的所有附件,应扫描原件后上传;扫描时不要颠倒、倾斜,扫描要保证清晰;
三、系统内的信息尽量填写完整,特别是带*的,一定要填
1.1申请单位主管部门意见:国有单位要上传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盖公章
2.单位基本情况
2.1注册资金:乙、丙、丁级分别不低于200万、100万和50万元;
2.2办公场所面积:乙、丙、丁级分别不少于250m2、80m2和40m2;
2.3单位申请书:不是申请表,应写成申请书的格式,可写明单位取得测绘资质以来的制度运行情况、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有没有超范围作业情况和用户满意度等内容。并承诺所提交的资质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不含任何虚假成分,并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加盖单位公章);
2.4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或聘任文件: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上级部门的任命文件,股份制企业提供股东代表大会选举法人的决议(参会股东签字);
2.5单位住所及办公面积证明: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如系租用的房屋,还应提供租房协议;
2.6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应为获奖证明、质检部门质检报告或甲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有验收单位印章。
3.负责人信息
3.1法定代表人附件信息应该完整,但复审换证阶段法定代表人的信息不能更改,如想变更法人信息,建议在复审换证之前通过系统【信息变更】内【法人代表变更】进行;
3.2不以测绘为主业,如以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为主要业务的单位,应当设有相对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机构和主管测绘生产的负责人。
4.技术人员信息
4.1专业技术人员的认定、数量等要求以《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为准,《测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一般也可作为证明材料;
4.2每个技术人员要有照片,其他信息尽量完整,职称专业和所学专业要分别与职称证书和毕业证书的专业一致,不可乱填。下拉列表没有的专业名称,可选择“其他测绘(相关)专业”,后面会出现空格,在空格内输入专业名称;
4.3任用或聘任文件:如没有标准的聘任书,可由公司出具聘任文件;
4.4劳动合同:应通过劳动部门的鉴证。
5.仪器设备信息
5.1 GPS、全站仪、水准仪要上传发票和检定证书,检定证书由黑龙江省测绘计量站出具,且在有效期内;
5.2仪器的精度要选择,各种仪器设备尽量提供照片。
6.测绘资质管理系统质量档案部分
6.1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
6.1.1档案主管部门认证认可文件或取得相应考核的文件:空格内写“已取得哈尔滨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文件”,申请测绘资质时由省、市测绘主管部门出具;
6.1.2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目录:空格内填写制度名称,附件内扫描上传各项制度具体内容;
6.1.3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机构、人员情况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设施说明:空格内写“见附件”,在省测绘局网站(
www.hljbsm.gov.cn)下载《测绘资料档案管理综合情况表》,填写完整后扫描上传至附件;
6.2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
6.2.1质量检验机构情况、质量检验机构人员情况和有关质量管理情况的说明:空格内写“见附件”,在省测绘局网站(
www.hljbsm.gov.cn)下载《质量保证体系综合情况表》,填写完整后扫描上传至附件;
6.2.2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目录:空格内填写制度名称,附件内扫描上传各项制度具体内容;
6.2.3所通过的国际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取得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考核的文件:空格内写“已取得哈尔滨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文件”,申请测绘资质时由省、市测绘主管部门出具。
7.保密管理
7.1保密岗位责任应为公司保密岗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保密责任书应为公司与负责保密人员签订,双方签字盖章。